关于聘任2020-2021 学年校级教学督导组成员的通知【南理工院文〔2020〕30 号】

作者: 时间:2020-08-27 点击数:

 

为更好地发挥教学督导的指导、检查、监督、评估、参谋等 作用,贯彻“问题导向,持续改进”教学理念,全面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升,根据《南阳理工学院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工作条例》(南理工字〔201297有关要求,决定聘任宋祖建等 25 名同志为我校 2020-2021学年校级教学督导组成员,聘202091 日至2021831日。

 

关于聘任 2020-2021 学年校级教学督导组成员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更好地发挥教学督导的指导、检查、监督、评估、参谋等 作用,贯彻“问题导向,持续改进”教学理念,全面推动学校教 育教学水平不断提升,根据《南阳理工学院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工作条例》(南理工字〔201297有关要求,决定聘任宋祖建等 25 名同志为我校 2020-2021 学年校级教学督导组成员,聘

 

期为 202091 日至 2021831 日。


 

 

 

 

 

组成如下:

 

  长:宋祖建

 

副组长:聂鉴锋  熊运昌

 

成 员:顾长海 孟祥芸 唐建中 褚卫瑞  张树珺谭 征 邵艳玲  骆志方 张旭东 苏梅芳冯金顺 王    刘宏伟 赵  华 卜  姬会英 马    张慧珍 吴书芳 李定珍韩义波 周凤瑾

 

秘 书:马 戈(兼)

 

为调动积极性,参考同类兄弟高校补助标准,结合我校实际, 校级督导组组长、副组长等 3 名专职教学督导员不再给予补助,

 

其他校级兼职教学督导员给予 1000 元/月/人补助,校院两级教

 

学督导员全年按 10 个月发放补助。要求进一步加大教学督导力度,强化督导考核,及时反馈督导结果,充分发挥督导作用,不断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

 

校级督导组具体工作职责及任务要求,按照《南阳理工学院 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工作条例》南理工字〔201297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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