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2-27 点击数:

智能制造学院:

根据《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学科(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豫学位办〔2010〕4号)要求,于20244月前,各高校需对当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进行自评,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学位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迎接2024年度河南省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估工作。为保证迎评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迎评工作机构

(一)学校成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

 长:张世海

 员:史政海 吴占勇 翟天嵩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控中心,负责2024年度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估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史政海同志兼任。

(二)智能制造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工作组,具体负责本学院参评专业的自评及迎评工作。

(三)成立学校评估专家组(人员另行确定),负责对参评专业的校级评估检查工作。

二、参与评估专业

机器人工程

三、评估标准

按照《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审指标体系》执行(见附件1)。

四、工作任务及时间安排

(一)学院自评

3月30日前,相关学院根据《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审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填写《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简况表》(见附件2),撰写自评报告(报告封面及目录见附件3),制作汇报幻灯片,并收集、整理评估支撑材料。

(二)学校评估

4月7日前,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估专家对相关专业进行校级评估,提出整改意见,相关学院根据专家组意见进行整改。

(三)迎接省学位办评估

4月10日前,学校将相关专业评估材料报送省学位办。4月10日后,迎接省厅评估专家来学校现场考查评估。

五、报送材料

48日,参评学院将《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简况表》和自评报告纸质一式五份,报送至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控中心教学评估科(中込会馆211房间),电子版发送至nyistpgc@163.com其他材料留在学院备查。

六、工作要求

1、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估事关我校专业评估的首要环节,是对新建专业建设情况的重要评价,是专业内涵建设发展的重要抓手,关系学生的切身利益,各相关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以评促建,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

2、参评学院要认真收集、整理评估支撑材料,按照评估指标体系的二级指标做好材料的分类归档工作,档案盒内要编制盒内材料目录。

3、该项评估工作时间安排很紧,请参评学院务必按照排定的时间节点开展好相关工作,按时报送材料。



                        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控中心

2024227

附件:

1.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审指标体系

2.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简况表

3.自评报告封面及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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