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0-12 点击数: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 2020 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20441号)、《南阳理工学院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与填报工作管理办法》(南理工字〔201835 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0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以下简称数据采集)安排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一)成立学校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校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主管副校长担任,其他校领导为副组长,各责任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数据采集工作的组织与协调,任务分解及数据审核、归档,数据平台测试及数据入库与提交上报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史政海同志担任,办公地点设在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控中心(中込会馆211房间)。

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组成如下:

主任:史政海

成员:冯传亭    张洪峰  朱清慧 杨庆年  路瑞峰  

司马玉洲  杜太生  赵彦普  姚建东  高东晓    

  张学军  郭兴华       顾长海

安新华   吴绍兴  熊新忠

联络人:李伟巍  唐鹏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数据材料的审核与审查,最终上报材料由领导小组审查(终审)。

(二)院内单位数据采集工作组织机构

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内容涉及全校所有单位,为此要求责任单位成立本单位的数据采集工作组,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其单位负责人为工作组组长和责任人;非责任单位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数据采集、报送及联络工作。各单位于20201012日前将联络员信息表(见附件1)报送至中込会馆211房间。

二、任务与分工

根据数据表格内容与各单位工作职能,对每张数据表格确定一个责任单位,并由该单位主要负责人任责任人,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数据采集工作负全责。若表格中的数据项需要其它单位协助、配合完成,由责任单位牵头,其它单位应积极协助配合。凡不能及时、完整、准确采集和上报数据的,学校将追究责任单位及协作单位责任人的责任。具体分工见数据采集指标责任分解表(附件2)。

三、时间安排

(一)1013日下午召开数据采集动员协调及培训会,责任单位、非责任单位联络员参加。

(二)1014日——1020日,各责任单位完成基础数据采集、填报工作。

(三)1021日——1031日,各责任单位完成非基础数据采集、填报和质量报告相关内容的撰写。

四、平台使用及纸质材料报送流程

数据平台操作流程:登陆http://udb.heec.edu.cn→填报数据→保存→批量导出→打印导出数据→提交审核。各责任单位账户见账户分配一览表(附件3)。为更好的进行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办公室设立数据采集QQ群(1136592554),以便工作联系。

各责任单位联络员登陆数据平台,按以下流程:填报数据→保存→批量导出→打印导出数据→提交审核,将采集的数据填入数据平台并导出打印。将导出的数据表格汇总后,报送经本单位数据采集工作组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的纸质材料(含附件4数据采集交接表)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质量报告撰写

根据《南阳理工学院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与填报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撰写质量报告和分质量报告。分质量报告撰写的分工情况如下:教务处负责专业设置情况、在校学生情况、本科生主讲教师情况、教学设施应用情况、教学建设与改革、转专业与辅修情况、毕业情况、特色发展情况;人事处负责师资队伍建设情况;发规处负责人才培养目标及服务面向情况;财务处负责教学经费投入情况;招就处负责就业情况;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控中心负责质量保障情况。各分质量报告于1125日报送至评估处由学校数据采集领导小组汇总编制,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

附件:1. 数据采集联络员信息表

2. 数据采集任分解表

3. 数据采集账户分配一览表

4. 数据采集交接表

5.关于印发《南阳理工学院本科教学基本状态 数据采集与填报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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