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院级教学督导员换届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8-31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我校自实行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制度以来,教学督导工作对规范教学行为、强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等发挥了积极作用,上届督导员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任期到届。为加强教学督导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学督导工作质量,学校决定对院级教学督导员换届遴选。本次遴选工作采取个人申报、院部审定、学校公布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选拔人员条件

(一)关心教育事业,热心教学改革和研究,工作认真负责,有大局意识和奉献精神,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原则性强,敢于严格管理,善于与师生沟通,能积极发表意见。

(二)长期从事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熟悉高等学校教学规律和管理规范,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效果好;治学严谨,了解学科发展前沿,学术水平较高,有一定的威信。

(三)人员范围

1.为保证教学督导工作的连续性,上届督导员在时间和精力允许的情况下连续聘任,如无法继续履行工作的,院(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微调。

2.教学经验丰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或离开教学岗位不超过3年,有充足时间和精力参与教学督导工作的教师。

二、教学督导的工作职责

督导工作职责依照《南阳理工学院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工作条例》(南理工字〔201297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选拔及推荐人数

在个人申报基础上,各教学院部选拔57人作为院级督导员人选(含组长一名),院级督导员不能与校级督导员重复。

四、选拔程序及要求

(一)831日起,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可在相关教学单位报名。

(二)97日前,各教学院部完成督导员选拔、审定工作,报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控中心备案。

(三)学校行文公布督导人员名单。

五、材料报送时间

各单位于97日前将本单位教学督导员选拔推荐表(见附件)报送至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控中心(教学督导办公室)(中込会馆211室,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13525669980e-mailnyistpgc@163.com)。

附件: 南阳理工学院教学督导员遴选推荐表


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控中心(教学督导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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