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我校自实行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制度以来,教学督导工作对规范教学行为、强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等发挥了积极作用。因上届督导员任期到届,学校决定对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员开展换届遴选。本次遴选工作采取个人申请、院部遴选推荐、学校审定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督导员任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教育事业,熟悉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注重学习并吸收先进的教育理念;
2.教龄10年以上,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长期从事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教育、教学管理经验丰富,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和专业学术水平,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教学评估能力;
3.坚持原则,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师德高尚;
4.无行政职务和兼职,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督导任务;
5.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
二、教学督导的工作职责
督导工作职责依照《南阳理工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南理工字〔2022〕83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选拔及推荐人数
在个人申报基础上,各教学院部推荐1~2人申报校级督导员,按照不超过在职专任教师10%的比例选拔院级督导员(含组长一名),院级督导员不能与校级督导员重复。
四、选拔程序及要求
(一)9月1日起,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可在相关教学单位报名。
(二)9月8日前,各教学院部完成校级督导员推荐和院级督导员遴选工作,报学校教学督导办公室。
(三)学校教学督导办公室审定后,行文公布督导人员名单。
五、材料报送时间
各单位于9月8日前将南阳理工学院教学督导申请表、教学督导员选拔推荐表(见附件)报送至学校教学督导办公室(中込会馆211室,电子版请发送邮箱:106626236@qq.com,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13525669980。)
附件: 1、南阳理工学院教学督导申请表
2、南阳理工学院教学督导员遴选推荐表
教学督导办公室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