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聘校院两级教学督导组成员的通知

作者:教学督导科 时间:2026-09-08 点击数:

各教学院(部):

根据学校总体布局调整,为进一步健全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工作体系,优化督导队伍结构,强化教学质量监督实效,保障教育教学工作高质量开展,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员开展增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覆盖校级教学督导组及各教学院(部)二级教学督导组,同步开展成员增聘工作。

二、调整内容

1.学科布局调整所涉及教学院(部)校级教学督导员增聘;

2.新增专业院级教学督导员增聘;

3.现有教学督导员如因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完成本届履职,可适当进行微调。

三、任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教育事业,熟悉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注重学习并吸收人工智能等先进的教育理念;

2.教龄10年以上,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长期从事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教育、教学管理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和专业学术水平,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教学评估能力;

3.坚持原则,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师德高尚;

4.无行政职务和兼职,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督导任务;

5.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

四、教学督导的工作职责

督导工作职责依照《南阳理工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南理工字〔2022〕83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推荐名额

确保每个教学院部1名校级督导员、每个专业1名院级督导员的名额增补督导成员,且每个学院在院级督导员中推荐组长1名,原则上校院两级督导员不兼任。

六、选拔程序及要求

1.9月8日起,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教学院(部)提交申请;

2.9月14日前,各教学院(部)完成校院两级督导员新增人员遴选工作,并报学校教学督导办公室。

3.学校教学督导办公室完成资格审定后,行文公布。

七、材料报送时间

各单位于9月14日前将南阳理工学院教学督导申请表、教学督导员选拔推荐表报送至学校教学督导办公室(中込会馆211室)。

请各教学院(部)高度重视此次督导队伍增设工作,严格对照任职条件,认真组织遴选推荐,确保按时完成材料报送。

附件:

1.《南阳理工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修订)》

2.南阳理工学院教学督导申请表

3.南阳理工学院教学督导员遴选推荐表


                             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控中心(教学督导办公室)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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