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7年度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资格审核的通知

作者:唐鹏 时间:2026-10-22 点击数:

相关教学院部:

根据《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7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等工作的通知》(豫学位办〔2026〕12号)文件要求,各高校需对当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进行自评,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学位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7年度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资格审核,为保证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资格审核工作机构

1.学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审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

组  长:蔡广宇

成  员:翟天嵩  张晓静  邵艳玲  谭  征  李慧星  郭俊杰

      宋建阳  牛玉俊  吕晓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控中心,负责2027年度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资格审核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翟天嵩同志兼任。

2.参与审核专业所在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工作组,具体负责本学院审核专业的自评工作。

二、参与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专业

序号

学  院

新增专业

1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工业软件

2

建筑学院

智慧城市与空间规划

3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

4

智能制造学院

智能车辆工程

5

土木工程学院

智能建造

6

智慧水利

7

数理学院

储能科学与工程

8

范蠡商学院

内部审计

三、审核标准

按照《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资格评审指标体系》(附件1)开展审核工作。

四、工作任务及时间安排

1.学院自评

11月3日前,相关学院组织专家对相关专业师资队伍、培养方案、教学条件、授位管理等情况进行评审。专家组应由相关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外专家组成,总数不得少于5人。在此基础上,根据《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资格评审指标体系》(附件1),填写《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附件2)、《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汇总表》(附件3),收集、整理支撑材料。

2.学校审核

11月6日前,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专家组审核结果,将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申请材料报送省学位办。

3.省学位办审核

省学位办组织专家对学校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省学位委员会。省学位委员会审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省学位办组织复核。

五、报送材料

1.材料内容

参评学院11月5日前将《简况表》《汇总表》、有关证明材料(新增专业在教育部专业目录备案文件、人才培养方案、各新增专业的学位授予具体标准、毕业论文(设计)或毕业设计(创作)管理制度、授位管理流程和制度等)、专家自评审核意见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控中心教学评估科(中込会馆211房间),电子版发送至nyistpgc@163.com,其他材料留在学院备查。

2.格式要求

所有申报材料须报送PDF格式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应完全基于加盖单位公章后的原始材料生成。一个项目一套申报材料,且一个项目的所有申报材料(申请书、佐证材料等)应在材料目录的索引下对应生成一个PDF格式电子文档。

六、工作要求

1.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是我校专业评估的首要环节之一,是对新建专业建设情况的重要评价,是专业内涵建设发展的重要抓手,关系学生的切身利益,各相关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以评促建,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质量评估。

2.参评学院要认真收集、整理评估支撑材料,按照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资格评审指标体系(附件1)做好材料的分类归档工作。

3. 该项审核工作时间安排很紧,请相关学院务必按照预定的时间节点开展好相关工作,按时报送材料。                      

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控中心

2026年10月22日

附件:

1.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审指标体系

2.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

3.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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