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控中心 时间:2025-03-10 点击数:
各相关教学院部:
根据《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豫学位办〔2024〕1号)要求,于2025年4月30日前,各高校需对当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进行自评,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学位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迎接2025年度河南省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估工作。为保证迎评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迎评工作机构
(一)学校成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
组 长:葛晨光
成 员:吴战勇 史政海 翟天嵩 卞 华 郭永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控中心,负责2025年度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估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史政海同志兼任。
(二)参评专业所在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工作组,具体负责本学院参评专业的自评及迎评工作。
二、参与评估专业
(一)智能感知工程(2024年招生,智能制造学院);
(二)食品营养与健康(2024年招生,张仲景国医国药学院);
(三)大数据管理与应用(2024年招生,范蠡商学院);
三、评估标准
按照《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审指标体系》执行(见附件1)。
四、工作任务及时间安排
(一)学院自评
4月20日前,相关学院根据《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审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填写《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简况表》(见附件2),撰写自评报告(见附件3),制作PPT汇报,并收集、整理评估支撑材料。
各学院组织专家对相关专业师资队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教学条件等情况进行实地审核(填写附件4),专家组应由相关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外专家组成,总数不得少于 5 人。
(二)迎接省学位办评估
4月30日前,学校将相关专业评估材料报送省学位办。迎接省学位委员会将对新增的学士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授权专业进行质量抽检。
五、报送材料
参评学院将《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简况表》、自评报告和(附件4)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控中心教学评估科(中込会馆211房间),电子版发送至nyistpgc@163.com,其他材料留在学院备查。
六、工作要求
1、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估事关我校专业评估的首要环节,是对新建专业建设情况的重要评价,是专业内涵建设发展的重要抓手,关系学生的切身利益,各相关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以评促建,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质量评估。
2、参评学院要认真收集、整理评估支撑材料,按照评估指标体系的二级指标做好材料的分类归档工作,档案盒内要编制盒内材料目录。
3、该项评估工作时间安排很紧,请参评学院务必按照排定的时间节点开展好相关工作,按时报送材料。
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控中心
2025年3月10日
附件:
1.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审指标体系
2.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简况表
3.自评报告封面及目录
4.评审意见表及专家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