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持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控中心(教学督导办公室)全面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教育教学评估、教学质量监控、专业认证和教学督导工作的方针、政策、决定。
(三)负责组织、协调学校迎接上级部门对学校的各种类型教学评估及专业认证工作。
(四)负责建立教学质量校内评估机制,并组织实施校内专业评估等专项评估工作。
(五)负责组织校内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完善和优化教学质量评价程序。
(六)负责组织校内教学督导工作。
(七)负责组织、协调学校教学状态数据采集及报送工作。
(八)负责学校教学质量年度报告撰写指导、审核及上报工作。
(九)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