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控中心是学校负责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分管校领导的领导下,主要履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组织开展专业认证和教学评估等职能。工作职责有:
(一)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教育部、教育厅和学校关于本科教学质量、专业认证和教学评估工作的方针、政策、决定。
(二)负责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建设、运行情况督查与教学质量评价工作。
(三)负责学校教育教学评估工作。
(四)负责学校教学督导工作。
(五)组织完成教育部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
(六)撰写学校年度教学质量报告。
(七)组织开展专业认证工作。
(八)组织迎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的教学评估。
(九)组织开展校内专业评估等教学专项评估工作。
(十)完成法治宣传等依法治校工作。
(十一)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